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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

申請流程

申請前可先使用免費諮詢輔導服務,正式申請依中央計畫規定六步驟辦理,地方輔導團全程陪伴協助。

申請流程示意:檢具文件、政府核准、施工、成果送審與核銷撥款

申請前免費輔導服務

正式申請前,可先利用地方輔導團提供的免費輔導服務,不計入正式申請步驟。

免費

諮詢評估

透過駐點、電話或線上提出修繕需求,由專業人員協助初步判斷。

免費

現地評估

專業人員至現場勘查,建議合適的改善項目與申請方向。

六步驟申請流程

1

完成耐震能力評估

申請前,應先依規定完成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。(補助上限 初評1.5萬/棟,詳評40萬/棟) (評估結果不公開,且不會作為補助與否的依據)

2

備妥文件,提出申請

準備申請書、建築物資料、所有權人同意文件、改善計畫及相關資料,向所在地地方政府提出申請。

3

資格及計畫審查

(A書件檢核 / B修繕計畫書檢核) 地方政府審查申請資格、改善項目及補助經費;如資料不完整,將通知限期補正。

4

核定後辦理施工

經地方政府核定後,依核定內容辦理施工,原則上應於1年內完成 (可展延2次+6月+6月)。

5

完工送審及備查

工程完成後,備妥完工成果、施工前後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,送地方政府審查及備查。

6

申請補助款撥付

審查通過後,向地方政府申請補助款;地方政府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另訂分期撥款方式。

申請期限

受理期間由各地方政府另行公告,原則上為3個月。申請人應於公告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,向所在地地方政府提出申請。

應備文件

  • 建物權狀或使用執照影本
  • 所有權人同意書(公寓需住戶同意)
  • 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報告
  • 工程估價單及改善項目說明
  • 建築物現況照片(施工前)
  • 身分證明文件及聯絡資料

表單下載

老宅延壽補助申請書

正式申請時須填寫之申請書

申請表單

檔案準備中

所有權人同意書範本

公寓類案件須備齊住戶同意文件

申請表單

檔案準備中

現地先期評估紀錄表

專業人員現場勘查使用

輔導表單

檔案準備中

初步審查意見表(透天住宅類)

透天住宅案件初審使用

審查表單

檔案準備中

初步審查意見表(公寓類)

公寓類案件初審使用

審查表單

檔案準備中

施工查核紀錄表

施工階段現場查核使用

審查表單

檔案準備中

不確定是否符合資格?

可先做補助資格自我檢測,或透過預約諮詢提出需求,由專業人員協助初步判斷。